第一線救護人員抵達現場,依規定須遵照「嘉義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
接觸傷患→進行初步檢查及必要之急救措施→測量生命徵象(意識、呼吸、脈搏、血壓等)→詢問主訴及病史→進行再次檢查。
日前接獲陳情,有一位長期臥病在床的病患突然發生嘔吐不停的現象,家屬發現立即撥打119,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第一時間要求家屬將現場清理乾淨,才要測量生命徵象,最後救護人員自行評斷不須送醫。
問題一)是否有同理心?
消防局蘇局長答上述流程不正確。阿華認為沒有同理心的救護人員不適合留在前線,將會錯過黃金救援時間。
問題二)是否有逾越職責?
消防局蘇局長答第一時間應先將病患移到適當地點進行測量生命徵象後,安撫家屬再送醫,救護人員「不能」替病患判斷是否送醫。
蘇局長經了解過後承認事人員的錯誤與疏失,分隊長也親自到醫院向家屬與病患致歉;於事件過後深切檢討,並加強救護訓練。
對於病患每分每秒都相當珍貴,第一線救護人員的辛苦,民眾可以體諒,但卻遇到這樣的事情,如有任何缺失,家屬情何以堪?
阿華強烈要求內部管理一定要深刻檢討,教導第一線救護人員正確遵照SOP,以利黃金搶救時間。